內容簡介
如果不能原諒,也無法遺忘,你該如何重新擁抱幸福?
她什麼也沒做,她只是不想要這個朋友。
直到發生午後的那場意外,她再也擺脫不了她……
七年前,十一歲的愛麗絲與蘿妮無意間發現一輛無人照管的嬰兒車,裡面有個稚齡女嬰。兩人一時興起帶走嬰兒車,從此鑄下大錯。嬰兒被找回時已經死亡,她們也為此入獄服刑。
如今,十八歲的她們重返家園,人生正要重新開始。然而,不是每個人都願意、也能夠抹除過去的記憶。不久,郡裡又發生一起三歲女童失蹤案,而失蹤小孩的長相,竟與當初死去女嬰的母親再度生下的女孩驚人地相似。這是女孩們的報復,或者一切只是湊巧?當聯繫過去與現在的線索逐漸浮現,她們再度被捲入事件的核心,而那些隱藏在謊言下的怨恨、傷痛與罪惡,也即將被一一揭開……
無法重拾幸福的被害者、自戀又自私的母親、無所不用其極的公設辯護人、背負過去案件陰影的偵辦女警,每個人心中都懷抱著某些祕密,在司法的正義和公平之下,為什麼大家都不敢說出全部的事實,也不敢只說事實?想要擁抱幸福,不需在生活裡擔心害怕,真的那麼困難嗎?
這本小說非常特別地幾乎清一色以女性角色為主,包括兩位女孩、女孩的母親、公設辯護律師、嬰兒的母親、記者、負責辦案的女警。在蘿拉.李普曼以多重人物視角、極細膩的筆法下,一一揭露出每個人物極力隱藏的祕密心事。小說中幾乎沒有逕訴暴力的文字書寫,然而情節中深刻呈現的媒體暴力、司法暴力、語言暴力,甚至親情暴力,在淡淡勾勒下卻宛如燭光投射出的巨影般,讓人喘不過氣且不寒而慄。無怪乎《愛麗絲與蘿妮》不僅在題材、視野、技法、類型上是李普曼的一大創作突破,也是她打破類型小說格局,讓眾多文學愛好者大為驚豔的重要代表作,為她贏得安東尼獎和巴瑞獎,更贏得類型之外的馬里蘭作家獎,以及表彰犯罪書寫文學成就的達許.漢密頓獎提名。
作者簡介
作者介紹
蘿拉.李普曼 Laura Lippman
生於1959年,曾在《巴爾的摩太陽報》擔任記者達十二年之久,後轉而嘗試小說的創作。1997年出道至今,發表了十部「黛絲探案」系列,三部獨立作品,不但獲得愛倫坡、安東尼、夏姆斯、阿嘉莎等推理大獎,此外在羅曼史、主流文學圈均獲得肯定,包括浪漫時代女性偵探成就獎、馬里蘭作家獎、首屆巴爾的摩市文學獎等殊榮。目前定居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。
《貝塞尼家的姊妹》是她第三部獨立作品,甫上市即攻佔全美暢銷排行榜,包括紐約時報、邦諾書店、獨立書商協會、出版者週刊和華盛頓郵報等,並獲得2007年鵝毛筆獎「偵探、懸疑、驚悚類」大獎,以及2007史全德評審獎「年度最佳小說」大獎。
譯者介紹
王欣欣
譯有《冰與火之歌》、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、《極地熊寶貝》、《硫磺之火》、《黑人魔術師》等書。
廣播節目《欣欣咖啡屋》主持人。
個人網站:www.xinxintalk.com
自序/導讀
【推薦序】蘿拉.李普曼的少女心事
文/譚光磊(李普曼中文版權代理人)
李普曼的處女作《巴爾的摩藍調》得到了夏姆斯獎提名,之後更是本本叫好,短短幾年時間,李普曼便已成為身懷安東尼、愛倫坡、克莉絲蒂和夏姆斯獎的四冠王。她出道十年,拿遍了每一個推理大獎,要論得獎記錄的輝煌,李普曼說第二,恐怕沒人敢說第一。從最早小平裝出道,到現在精裝首印動輒上十萬本,平裝首印三十萬冊,說她銷量「不好」是騙人的。
那麼為何她仍然未得到「應有的重視」?很簡單,因為她的作品總是在排行榜邊緣徘徊,除了獨立書商協會的排行榜,就是《今日美國報》的不分類榜吊車尾,《紐約時報》、邦諾書店、《出版者週刊》這些全國性的大榜可從來沒沾上邊。
李普曼以「黛絲探案」系列成名,二○○三年發表第一部獨立長篇《愛麗絲與蘿妮》,一舉拿下安東尼獎和巴瑞獎年度最佳長篇,並入圍漢密特獎,得獎記錄和丹尼斯.勒翰的《神祕河流》完全一樣,也都是採取非單一主角、多線敘事,類型氣味淡,主流文學色彩濃的傑作。這本小說大膽探討「殺嬰」(infancide)與「青少年犯罪/司法正義」等黑暗的禁忌主題,敘述兩名十一歲少女無意間發現一輛無人管照的嬰兒車,裡面有個稚齡嬰兒。兩人帶走嬰兒,後來導致其死亡,因而進入少年監獄服刑七年。如今她們已滿十八歲,即將重返家園。但是鎮上隨即爆發一樁三歲女孩失蹤案,一切細節與七年前的案件極其相似……李普曼首度嘗試多重人物視角,幾乎全以女性角色為主,她以極細膩的筆法,一一帶出每個人物的背景和心理。在全書幾無肢體暴力成分的情況下,卻格外深刻地檢視了媒體暴力、司法暴力和語言暴力,還有她最擅長的少女情誼。
(節錄)
【譯者後記】
那些孤單女孩的祕密心事
文/王欣欣(《愛麗絲與蘿妮》譯者,廣播節目〈欣欣咖啡屋〉主持人)
人生有太多事不足為外人道,有太多事不宜為外人道。人生有太多為難之處,婉轉幽微,我們得學會為自己保密,為別人保密,那句「保密防諜,人人有責」並不只是刻板標語而已,把「防諜」二字拿掉,就成了箴言。
為了保密,常需要說各種形式的謊言。
即使謊言是白色的也一樣,開始說謊,人就開始孤單。
故事開始的時候,蘿妮和愛麗絲只有十一歲,各有各的生活難題,她們認為自己的難題大人不明白,也不會看重,所以幫不了,要是讓他們知道了,不但幫不上忙,還會帶來困擾。兩個小朋友都選擇自己想辦法解決問題,不告訴大人,也不告訴對方。十一歲那年,因為種種原因,她們殺死了一個女嬰,服刑七年。十八歲回到家人身邊,精神上依然孤單,沒有人可以完全信賴,必須繼續說謊,保守自己的秘密。
我沒法怪她們,那些大人確實不值得信賴。她們披著成熟的皮,骨子裡都還是好強的小女孩,自顧不暇。海倫、莎朗、辛西亞、南西,都緊緊抓著某種自己想要的「樣子」不放,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,獨自承受屬於自己的罪與罰。
這本書我看了三遍。第一遍最愉快,做單純的讀者,不,不只是單純的讀者,還很興奮接到了這麼一本精彩好書,翻一本主角全是女性的書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夢想成真,這本書有女嬰、女孩、母親、女律師、女警、女記者,所有重要角色全是女的,再加上中譯本的女總編、女責編、女美編和女譯者,一群女子做出來的女子書,能不「好」嗎?呵呵,真有趣。第二遍開始擔心這會是個艱難的任務。第三遍就苦了,除了要跟巴爾的摩的資料奮戰之外,那些孤單女孩的秘密心事,壓得我眉頭深鎖,喘不過氣來。...
內容試閱
七月十七日,七年前
序幕
她們給打發回家的時候,兩人都光著腳,濕腳丫留下的水印子瞬間蒸發,彷彿從來不曾存在。後來有許多人費盡心思,從圍著水綠色氣球的派對餐桌旁邊那個淺水池,經過小吃店門口,上樓梯,走到停車場角落,試圖追溯她們當天的足跡。但那些腳印一個比一個更小,先是腳趾部分消失,接著是窄窄的足弓,然後腳跟,最後是她們還帶著嬰兒肥的胖胖腳掌肉,痕跡一點一點變少,最後什麼也沒有了。
她們在路邊護欄上坐下,穿起鞋子。蘿妮穿的是運動鞋,愛麗絲穿的是嶄新的果凍鞋。愛麗絲總能擠出錢來跟上約克聖威廉小學五年級的流行,那年夏天果凍鞋最時尚,至少在七年前的七月十七日,是這樣的。
麥蒂的媽媽把她們逐出派對、趕離池邊的時候苦惱地說:「我應該打電話給妳們的媽媽,妳們不應該自己過艾德蒙森大街。」
當時蘿妮回答:「我可以。我有個阿姨住在史坦福路,爸媽工作的時候我會自己去她家,她就住在艾德蒙森大街的這一邊。」
那時候,在場的女孩們一個個都還目瞪口呆,蘿妮用一種挑釁的神情看著大家,補充說:「我阿姨家有雙倍夾心的Oreo餅乾和米果,跟全部的有線頻道,我愛看什麼就看什麼,就連超過PG-13的片子我都能看。」
愛麗絲知道蘿妮確實有阿姨住在附近,但印象中不是在史坦福路,也不會有什麼米果和餅乾,富勒家吃得沒那麼好,只有蘇打汽水倒是愛喝多少就有多少,因為富勒先生幫可口可樂開卡車。關於電視,蘿妮說的是事實,富勒家的大人好像並不在意蘿妮看什麼,也不在意她做什麼或說什麼。富勒先生唯一會介意的似乎只有電視音量,他就只會跟蘿妮和她三個哥哥說:「關小聲點,關小聲點。」或者不太凶地說:「看在老天的分上,關小聲點。」就在上星期某個雨天下午,蘿妮看的那部片子裡有很多青少年被人以各種各樣有趣的手法殺掉,慘叫聲此起彼落,愛麗絲不顧沙發墊又臭又有麵包屑和髒東西會沾到臉上,把頭埋在裡面不敢聽。那是頭一回她很高興富勒先生下班進門的時候咕噥著說:「老天,蘿妮,關小聲點,這叫人怎麼活?」
雖然蘿妮只回他一句:「爸,你擋到電視了。」但她應該還是找到了遙控器,因為幾秒鐘後尖叫聲減弱,愛麗絲也重新抬起頭來。
麥蒂的媽媽並不相信蘿妮編的故事,愛麗絲從她的表情中看得出來。她塗了粉紅唇蜜的雙唇張著,雙眼疲倦地斜視,心裡有兩個念頭互相拉鋸:到底是要拆穿蘿妮的謊言呢,還是要盡快擺脫她,連帶愛麗絲一起。愛麗絲覺得很委屈,她又沒做什麼。她什麼也沒做,就只是不該搭蘿妮哥哥的便車,一起到派對來。
麥蒂的媽媽舔了舔嘴唇,一次,又一次,舔掉了一點粉紅唇膏和絕大部分的亮光唇蜜,最後終於說出:「那好。」事後,她跟大家說蘿妮騙她,說她要是知道沒大人帶,絕不會讓兩個小女孩離開,絕不會讓她們自己走過艾德蒙森大街。時至今日,巴爾的摩西南邊的居民回想起來,都認為七年前的七月十七號下午兩點鐘,她們實在不該獨自穿越艾德蒙森大街,沒有比那更糟的事了。
前往艾德蒙森大街要先走很長的山路,那一帶地名叫「十丘」。愛麗絲並不清楚當地是不是真的有十座山丘,可是坡真多,雖然平緩,對於短腿的人來說,也夠受的。兩個女孩沒穿罩衫,只把毛巾裹高些,在胸部上方打個結,理論上胸部應該會把毛巾撐住,可是她們的胸部都還只是微微凸起,今年才剛剛開始穿胸罩,撐不住,所以毛巾老是掉下來絆到腳。蘿妮的毛巾沒有圖案,原本應該是白色的,洗久了已經不怎麼白,她先是毛巾一掉就開口咒罵,罵到第四次乾脆撿起來就往脖子上掛,不在乎人家看見她的身體,不遮了。這種事愛麗絲可做不出來,穿著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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